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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规定
2019-12-26 12:45:00  作者:流沙  来源:头条号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学生住宿服务和管理,保证同学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结合我院学生住宿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 住宿说明和服务规定
(一)入住
1、学院招收的全日制在册学生,在入学时愿意按照学院安排的宿舍床位入住、并交纳住宿费者,即可入住学院管理的宿舍。
2、学生因停学、休学等原因而延长学习期限的,必须在拿到学院相关通知的一周内凭通知复印件到学院申请办理退住手续,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住宿作相应的调整;同时延长学习期限者须在住宿服务期限到期前一个月向学院提出续住,否则不得继续住宿。
3、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后,如在学习期间重新申请住宿,必须提前三天向学院提出住宿申请。
(二)费用和支付说明
1、住宿押金:学院一次性收取住宿押金。学生退宿时由学院进行财产验收,学院确认无损坏后给予退还,如果财产验收发现有损坏的情况,学生需照价赔偿。
2、住宿费用:在学生学习期间,学生每年应按所住宿舍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向学院支付住宿费(现行住宿费用标准不包括个人财产的保险费用),住宿费每年交纳一次,假期期间对在册学院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3、学院按地方物价规定,受学院所在地区水电管理部门委托收取水电等日常费用。其中常规水电费用不包括学院为改善学生生活条件提供的热水、取暖或空调降温等附加电费,学院每月对每间寝室免费提供30度电使用,超出部分自理。
4、其它费用:学院为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所提供的空调、网络等其它设施,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以非盈利性服务原则收取学生上述设施的使用费用。学生应按规定定期向学院支付实际使用的费用。
(三)退住及住宿服务终止
1、学生因个人原因结业、退学、转学、停学、出国、培训到期及其它原因终止学籍、暂停学业的,或者因违反规定被学院强制退宿的,应到学院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住宿时间不满一年按一年收取住宿费;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不计住宿,复学后需要继续住宿的,住宿床位另行安排。办理完退宿手续后,住宿服务终止。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校外住宿。学生因个人原因办理校外住宿的,须签署《学生走读申请书》,并由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签字,同时配合学院对住宿地址进行备案。
3、学生被学院取消学籍,或被学院取消住宿资格,或办理结业退宿手续后,住宿服务终止。
4、学生须在办理退宿手续之日起三天内搬离学院管理的宿舍。
(四)学院的权利与义务
1、学院提供的宿舍应适合于学生学习和生活需要,包括下列主要设备:床、书桌、凳子等,并保证宿舍设施的质量、适用。
2、学院有权对学生进行宿舍楼住宿纪律、行为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3、学院应提供宿舍相配套的公共设施,并负责对宿舍和宿舍内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宿舍的值班和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的清理及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等。
4、学院应对学生在宿舍楼内的寝室文明、卫生、内务、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及治安、消防、纪律等进行检查与管理,并有权收缴违规物品。
5、学院有权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和管理授权,对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学生须服从和配合。情节严重的,学院可以取消学生的住宿资格(学生已交的住宿费不予退还)。
6、在学生学习期间,学院有权根据住宿床位额定数、宿舍基建或维修工作的需要、学院对学生宿舍用途的调整以及住宿学生学习场所的变更等情况,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
(五)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学生须按本说明第(二)条的规定及时向学院交纳住宿费和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2、学生承诺在住宿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其它规章制度。
3、学生须遵守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学院安排的床位住宿。不得擅自将床位转让、调换或留宿他人,更不得有任何影响宿舍安全的行为发生。
4、为了保证其他住宿同学的健康安全,学生在向学院申请住宿时和在宿舍住宿感染传染性疾病期间,应先及时向学院说明自己可能会影响他人健康的情况,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住宿进行相应调整。
5、学生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学院或学院做好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尊重其他住宿同学正常的学习、生活权利,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劳动。
6、学生应积极对学院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
1、学生在宿舍楼住宿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按学院公布的《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宿舍管理条例对此情形或情况没有规定的,则参照学院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生住宿期间个人携带的贵重物品须予以登记。退宿时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凭学院证明方可移动。
3、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财产(电脑、笔记本电脑、摄像机、银行卡、银行存折、手机等);为切实维护学生财产的安全,学生在住宿期间可将其贵重物品委托学院保管。如果学生委托学院保管的,则学生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向学院支付一定的保管费。
4、学生住宿期间不得有任何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院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5、学生须对个人人身安全及个人财产负责,并须积极配合学院为保护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采取的各项管理行为。
(七)其它
学生住校期间,由于非学院原因出现停水、停电等意外事件,给学生的生活、学习带来影响的,学院不承担违约责任。学生应配合学院做好相应应急处理工作。
二、学生走读申请和走读规定
(一)申请走读的条件
在校学习时间一年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办理走读: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学生原户籍所在地在学院街道辖区;学生患有不适宜在集体宿舍住宿的传染病、精神障碍等;已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其他不宜在学生宿舍住宿者。
(二) 走读申请时间
1、学生入学时直接申请走读。
2、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可申请走读,其余时间概不受理。
(三)申请走读的程序
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需办理走读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填写《学生走读申请表》。
1、持走读书面申请书(附家长意见、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学生工作的班主任初审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走读申请表》要求到相关单位办理走读审批手续。
2、将本办法所要求的所有材料连同《走读申请表》一并送交学院审批。
(四)申请走读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本人书面申请书一份(附家长意见、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学生工作的班主任初审意见)。
1、 《学生走读申请表》一份。
2、 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拟居住户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供校学生管理部存档。
3、 因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走读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校医务室诊断意见。
4、 因属本校教职工子女、已婚等原因申请走读者须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5、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 关于学生擅自走读的处理办法
1、 擅自走读是指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到校外住宿的行为。
2、 凡未经学院批准而擅自走读者,学院除根据《学生日常操行评定细则》扣除相应的表现分,取消其本学年参与各类先进和奖贷助勤评选资格外,并按照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多次劝阻不听或因擅自走读受处分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拒不搬回学院住宿者,学院将加重处分。
3、 走读学生因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学院造成恶劣影响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学生公寓寝室公约
1、 学生寝室是学生休息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应自觉遵守纪律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严禁在外住宿,不准留客人。
2、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室内布置整洁,不随地吐痰,不涂墙壁,不准乱泼污水和倒垃圾。
3、 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预防疾病。
4、 节约水电,寝室无人时要关灯或电扇,洗刷完毕要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5、 爱护公共财物,严禁踹门,不准调换、拆装室内设备,不得私接电源和私拉电话线,如有丢失和损坏,要按价赔偿。
6、 注意安全。现金和贵重物品要保管。上学时要锁门,严防偷盗。个人衣物要妥善保管,未经物主同意,不得乱用他人的东西。手机、首饰、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允许放寝室,若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7、 坚持值日制度,值日生要认真负责,不得敷衍了事。
8、 在午休、就寝时要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播放录音机、不下棋玩牌等。
9、 同学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吵嘴、不打架、严禁赌博、酗酒。
10、 讲文明、讲礼貌,自觉服从学院领导、教师和学生会的管理。
四、 学生宿舍住宿纪律执行细则
(一)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号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房间、铺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部门调查宿舍。
(二) 学生宿舍内部设施管理:
1、墙壁、门窗、玻璃、桌椅、楼梯扶手等,人人都要爱护,不准乱涂、乱刻、乱踢。开窗挂好挂钩。关窗插好插销。公用的家具,谁损坏谁赔偿,查不清直接责任者,由该室全体人员分担赔偿责任。门窗、玻璃、扶手、桌椅等如有损坏及时申报,及时修理。属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属人为损坏,修理收费。
电器
1、 室内外照明及其他电器设备,不准私自移动和拆修,违犯者一律照价赔偿。电器如遇故障或损坏,可及时申报修理。属自然损坏,以旧换新。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2、 节约水电。严禁长流水、长明灯。
(三) 学生宿舍进入管理
1、 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
2、 禁止女生进入男生宿舍。
3、 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值班管理人员的许可后,方可进入。
4、 学生宿舍熄灯,开、关门时间:
1)早上:6:00开门、开灯;21:30查房;晚上:23:00关门、熄灯(具体时间按学院通知为准)。
2)考试复习期间按有关规定时间执行。
(四) 晚归登记
要求:
1) 凡学院没有按时回校或回寝室的学生,必须主动到楼栋生活老师处进行登记;
2) 超过规定时间归宿者,应主动在楼栋生活老师处登记,接受批评教育后方可回寝室;登记时必须主动出示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
3) 登记时必须如实填写,不能谎报或乱报姓名,违者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加以处理。
4)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人离寝室,必须锁门,凡携带包裹、贵重物品外出,须经值班室检查和登记,并交验可靠证明。
5) 上课期间,必须锁门,否则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五) 处理规定:
1、 凡是晚归人员都必须写出书面检查交学生处。学生晚归一学期内累计达四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2、 一学期晚归累计十五人次以上的班级,取消该班该年度评优资格。夜不归宿者将从严处理直至开除。
3、 在晚归登记过程中,谎报或乱报姓名或不服从登记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 学生宿舍纪律制度:
(一)严格按学院规定时间作息,严禁在上课或自习时间,滞留宿舍;熄灯后,严禁大声喧哗和聚众哄闹。
(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猜拳、打架、赌博和从事有害身心健康及败坏校风的活动。
(三)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宿舍内不得用煤、柴、纸烧火煮食取暖。
(四)严禁将各种烈性酒及生食蔬菜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抽烟。
(五)严禁从寝室窗户向外乱抛玻璃瓶、饮料罐以及其它杂物纸屑等。
(六)学生宿舍不准私自留宿外人。凡违犯上述规定,要予以追查,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1、爱清洁、讲卫生。个人衣物勤换洗,室内勤打扫,保持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禁止乱倒污水、剩饭菜、乱扔果皮纸屑和其他物品。
2、学生是宿舍的主人,贯彻《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关键是学生应开展好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中心的文明活动。为了保证《规定》的顺利实施,由学生处、生活老师、保卫处、学生会、各班学生代表组成检查组并定期检查和抽查,有奖有罚。
3、凡住宿学生宿舍的各类学生均应遵守上述规定,积极与学生处宿舍管理人员配合,共同搞好学生宿舍管理,确保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如有不听劝告,不服管理的违规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严肃的纪律处分。
              
                                                    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
学生处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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